不忘初心,正身明责,做履职尽责的纪检监察干部
“大学之父”,不知作出何等贡献的人,才能担当这份“殊荣”,而徐同文这位经常以“大学之父”自居的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23.49万元,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最终难逃法纪的制裁,为自己的“狂”与“贪”付出代价。
据了解,此案的公诉人为所有的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面对又一位倒下的领导干部,我们每一位国家工作人员都应该认真的想一想,参加工作为什么?现在能为社会做什么?以后能够留下什么?必须以“三严三实”的标准要求自己,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夙夜在公,寝食不安”的公仆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职一责。”
古人云:“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心中一旦产生了贪念,如不以责任之心不加遏制,道德底线就会逐步失守,对自我的要求也会随之放松。灵魂被贪欲支配,世界观会扭曲,价值观会错位,人生观会偏离,生活目标必然混乱,行为必然腐败。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任何触碰高压线的行为,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狂”与“贪”就像一对孪生兄弟。对毫无党性修养的人而言,掌握的权力越来越多,就会“狂”妄行事,攫取物质利益的欲望也会愈来愈甚,从而“贪”腐成性。担任高校领导职务的徐同文,自以为能力超群,把高校发展的功劳记在自己一个人身上,把扩大手中权力当作自身能力的体现。他已经忘记了,作为党员的初心是什么。他已经忘记了,作为党员的责任是什么。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这是责任,更是信任和嘱托。正所谓:“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
腐败皆因贪欲起,自律方能守廉洁。徐同文案警醒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公仆,必须明为人之本、明为官之责、明理事之法,自觉尊崇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真正做到不骄不躁、不贪不占,慎独慎初、慎始慎终,切实走好自己的为政之路、人生之路,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责任、担当。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以本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紧盯问题抓整改,全面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真整实改。带头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要做到“四讲”:
一要讲政治。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
二要讲学习。认真学习新修订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条例》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认真学习领会重庆市和学校纪检工作会议精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三要守纪律。打铁还需自身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敬畏意识,自觉将工作、生活等置于监督之下,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把握纪律底线、法律的红线。
四要讲责任。从严审慎对待手中权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忠诚履行好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权力;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主动担责尽责,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心中始终装着对法纪、制度和道德的戒尺。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坚持政治原则,坚持洁身端行,坚持厉行节约,始终保持革命本色。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针对党风廉政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深挖根源,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坚持以案说责,始终警钟长鸣,切实把好思想总开关,对组织要感恩,对权力要敬畏,对物质要知足,对名利要知止,对自己要负责,身正为范,修身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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