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从来没有写过小说的人、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一个从事行政领导工作的人、一个循规蹈矩行为规范从表面上读不到浪漫的人,竟一下子就写出一部叫做《从一万到百万要多久》的长篇小说。作者渔火者不曾想过在这个年纪、在小说这么不景气的时候还去做作家梦。他有了一些想写的东西,便在网上发泄,结果是被天南地北的网友逼着往下写,且跟贴者越来越多,数以万计。这样渔火者就不得不向网友负责了,不得不考虑要向作家看齐了。我和渔火者同事多年,他怕自己真做作家没把握,一定要我去网上找他的文章读一段,看像不像小说。我不上网,家里电脑有一台,只是个写字的本子罢了,我不知怎么去找他的文章。为此我请人给我申请了个免费邮箱,让他弄一段到我的邮箱里来。
当我才读到一段,我就武断地认定这是好小说。是没有小说概念束缚的人才能写出来的小说。也就一段,让我看到了小说林子里的一个全新的景致。欣喜之余,我怕我因与渔火者是同事而感情用事,当即便去翻电话号码本,想找一个好编辑看看,想验证一下我的看法是否偏颇。其时天色已晚,觉得找年轻编辑好。本子从头往后翻,中国青年出版社的小说编辑龙冬最先跃入眼帘,正好此君爱熬夜。电话接通了。以后的事便是他们之间的事。龙冬马上便盯住了渔火者,其时约是乙酉仲春,渔火者还在一段段给网友讲故事。中青社很是看好,自盯上作者到书出来,不到半年光景。
渔火者写小说,连走捷径——处女作是长长的,出版社是大大的,出书是快快的。渔火者从小说的“一万”猛的一下赚到“百万”。
书名是窗口,《从一万到百万要多久》,不似小说标题更似小说标题,是个打破了方圆规矩的窗口,是会吸引着阅读者不由自主要往内面探头的窗口。
渔火者是个不好动的人,可以和年轻人一样整天趴在电脑上。于是研究股市也成必然,日久打磨成专家也是必然。这本小说以“股”为线串故事,竟撩得诸多网友差不多要寄钱委托他炒股。看来今后的小说,有此等极为专业的社会生活作料的渗透,将会更具有时代特征,成为武装小说的更加鲜活的景致。看来许多为小说而小说的小说将会越来越脆弱,越来越寂寞。
四十几岁才写小说有四十几岁的好处,渔火者比年轻人多出许多对世事的观察、剖析和把握,因而书中人的百般表演和矛盾,便显得纷繁复杂有重量,处理安排也能具备成年人的沉稳得体,足可令人回味咀嚼。小说不管如何玩,这份景致不能玩,是压台的东西。
当初龙冬初读渔火者的小说,问我:作者是不是才二十多岁。龙冬的判断来自渔火者的语言。我当初之所以能将渔火者的初稿看下去,也全是叙述语言的引诱。我至今说不出这是怎样的语言,我只能说这不是我经验中的通常意义上的小说语言;是语言年龄中活泼青春有如二十多岁却又滤去了火性的语言;是不按套路出拳却能打败武林高手的语言。而就是这样一种无章法可言的语言,将一个十几万字的故事讲得起伏有致,妙味横生。当初渔火者只要一天不写,等着看的网友便急。
掩卷之余,再想,感慨是:小说也能这么写呵;小说并不是如人所言边缘了呵不景气了呵,还有无穷无尽的好景致和好风光有待我等去找寻呢;渔火者现象说明,知识经济时代,小说不再是小说家的专利,60岁80岁做小说新郎都不会成为奇事,而这才是中国小说最壮美的景致。
《一万匹马》读后感
滦县店刘敬怡
读完《一万匹马》后,感受颇多。特别对领导者的管理心态及团队的建设很有感触。
我被“大卫的团队”所感动,大卫的驯马场没有名人及英雄,没有马以及一些牛仔,且是来自各洲的“联合国贵宾俱乐部”有盲人约翰、曾经吸过毒的萨拉??可一个盲人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登山教练,一个年仅12岁的姑娘能把刚烈的野马训练的服服帖帖、像朋友一样??这一件件看似不可思议的事确变成铁的事实,做为一个领导者又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呢?如何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把自己以及团队从劣势转变为强者,充分发挥全员的潜能,关键是建立“清晰的愿景”及“伟大目标”还有永不服输的信念。大卫是一个非常合格的领导者,他能把“联合国贵宾”训练的步调一致,能把盲人训练成攀岩教练,我又有什么理由报怨组长、员工能力太低而对前景失去信心呢,从无到有,从劣到强,只要有伟大的目标,只要从点滴出发,永不放弃,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管理者。
对敬业方程式:t×3c=e的理解
1、 t:代表人格魅力,代表信任。 “烈马才会让她靠近”。“信任是商业领导者言行一致的结果”领导者只有填平“言行缝隙”才能取得下属的信任,如何填平“言行缝隙”则要求领导层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就像公司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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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员工做到的首先自己一定要做到。只有与全员打成一片,同甘共苦,共命运,才能提升信任度。
2、3c:代表三种专业能力。
⑴计划、力量、角色,从中学会获取。
⑵创新、查看、适应,从中学会释放。
⑶测评、奖赏、重新准备中学会高兴。
信任(t)×能力(c)=敬业精神(e),也就是被乘数t和乘数c任何一项都不能等于0,否则结果是零。所以无论是信任还是能力缺一不可。只有信任和能力全都提高了,敬业精神才能提高, 这就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的(e),当然想要提高团队敬业精神,自我提高远远不够,还要通过实践训练,放心交给,去之于糟粕(释放),提炼经验(高兴)及时总结奖励,挖掘员工的潜能,使员工专业能力明显提高,敬业精神更强,最终把企业变成自己已的家,每个人用心去经营,企业才会不断的发展壮大。
其实,企业做为商海中的一舟,而人员作为商海中的水源。只有水源够宽够长,企业才能走得顺畅,才能走得够远。发现下属每个人的闪光点,让其发挥最大的光芒,才能照亮企业的前程。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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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
忧伤与谁说,愉悦与谁享。
与人对话的农耕文化和浮生百姓,因为极端注重现实和儒家传统,由于其社群、地位和利益的不同,由于人心难测和诚信缺失,能够说贴心话、温暖灵魂的朋友并不多,所以生活在千年的孤独当中。
这样的孤独体验每个人都有,但写出平头百姓内心孤独的小说并不多。
人人都想让别人来理解,却不知道如何去理解别人。因为虚伪因为面子因为地位因为自私因为利益因为无聊,书中的草芥人生,就像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人一样,苦难而困惑。但,书中主人公却一直也以小草的韧劲,坚强而勇往无前,让人从中看到生活的希望和力量。
作者用极其凝练的朴实文笔,似说书一要,没有复杂的修辞和长句,给人娓娓讲述了两个主人公本人和身边的很多亲情、友情、爱情的事。书中小人物小事情又多又杂,却让作者一笔笔?码摆?的清晰条理,读来事事在理,句句在心,人人在活,厚重,生动。
先写(来源说明好范 文网:wWW.)过去,主人公杨百顺,在亲情上,因生活逼厄,家人都为私利而打着各自的算盘,从而失望离家出走; 朋友上,他的父亲曾把别人当朋友,别人把他当傻子,他给人掏心窝子,人家捉住他的实诚算计他,好在弄巧成拙, 1
反成就他一番好事;
而杨百顺却没遇到一个真心朋友,不是打击就是坑骗或瞧不起,最后却与五岁的养女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可养女却丢了,杨百顺失望之极,远走天涯。
在爱情上,为利结合,却因合不来而最终被老婆弃,唯一说得上话的朋友竟是偷妻人。
再写现在,养女儿子牛爱国,在亲情上,只有一个说得上话来的姐,母亲老了才与他说心里话,而他却在母亲死后理解母亲的话;
在友情上,因为各自的生活,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的我说不清,我的你也说不清,只有闷头喝酒;
因为一些小事上的误会,朋友那割了肉,晚上朋友老婆来要钱,因为是朋友支使老婆来,于是就难免心里起疙瘩,酒后对别人发朋友的牢骚,别人就把这牢骚传给朋友,话传话难免添油加醋,朋友一听就恼了,也发一通牢骚,这别人又把这话传回来,这一下朋友就起大了误会,没有互相坦诚而导致了误会,把数年的深厚情谊毁灭,而那只是因为大家都没有说清楚。
而往往,似乎人与人之间都隔着一层厚厚的墙,都扎愣着刺防御着什么,却不能以一颗柔软的心去包容和理解。于是作者才通过此书,写出?孤独和缺少包容与理解的痼疾,是人的一种精神状态。?
因为居住的远,远就联系的少,联系少了就感情淡了,感情一淡话就说不上了;最后遇上难事,找一圈,最终却没
有可以诉说心里话的朋友。
在婚姻上,因为与妻子?说不着?而让妻子与?说得着?的人好了,最后跑了。
于是过去的杨百顺,为了一个?说得着?(能掏心窝子)的养女,颠簸一生,远离故土;而现在的牛爱国,却为了一句?说得着?的话,翻山越岭,找寻一个说得来的人。
小说写得如此直面人生,产生共鸣的同时,难免对人生产生失望的情绪;但等明白了这份?百年孤独?不禁又释怀,从中悟出一点禅机:平和面对人生所遇到的一切。享受这份孤独吧。
似乎也是巧合,就在看这本书前,曾一度与朋友就人有信仰好还是没信仰好而产生过激烈的讨论。
我说:人还是有信仰好,那样人就不苦闷。比如信基督的话,一切有主,可以向主诉说呀。
朋友说:你也可以借助神父来为你排忧,你也可以去教堂做忏悔呀。
没用。因为我们不是主的子民。我不信他我如何能对他说知心话呢?
异曲同工。刘震云的书中就有一段很彩的对话,让人忍俊不禁,却又发人深思:
?牧师老詹对杀猪的老曾说:信主吧。
老曾:跟他一袋烟的交情都没有,为啥信他呢?
老詹:信了他,你就知道你是谁,从哪儿来,到哪儿去。 老曾:我本就就知道呀,我是一杀猪的,从曾家庄来,
到各村去杀猪。
老詹:你总不能说,你心里没有忧愁。
老曾:那倒是,凡人都有难处。
老詹:有忧愁不找主,你找谁呀?
老曾:主能帮我做甚?
老詹:主马上让你知道,你是个罪人。
老曾立马急了:这叫啥话?面都没见过,咋知道错就在我哩?
书最后有几位著名评论家的评语,著名出版人安波舜的一段话与我心有戚戚焉:
?阅读这本书是沉重和痛苦的,它使我们不断地在《论语》和《圣经》之间徘徊,在与神对话还是与人对话的千年思考中徘徊;与神对话的西方文化因为神的无处不在而愉悦;与人对话的农耕文化却因为人心难测,而使我们陷入真正的‘百年孤独’。?
若大家有时间心能静的话,就去看看这本书吧,没有华丽的词藻,却有深刻的哲理。活着不容易,看了此书,会让我们更加珍惜彼此的感情。
知道这句话,是放在“文化大革命”这个历史背景之下的,说的是毛主席语录,《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那是个人崇拜的产物。知道小说用这个名字,以为是讲文革的事,所谓的“伤痕文学”。兴致不高。
真的拿到手了,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写的是与说话有关的事。
一句顶一万句,有两个角度,一个是就有那么一句,胜过千言万语。另一个是说了一万句,其实就是为了说出那一句。一万句全是陪衬,没有这个陪衬,那一句也就没有用了。
说得着,说不着,是小说里维系人物关系松紧的核心。说得着,就是好朋友,说不着,就不是好朋友。好朋友因为一说不着,也就成了陌路。不相干的两个人因为机缘巧合说上了,就成了好朋友。夫妻因为说不着,而心存别恋,而心存别恋却是因为说的着,那怕是过着贫贱的日子。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这是说话的很高境界了。一个是暖的境界,一个是寒的境界。
少说话,是什么境界呢?
想起《论语》里说君子的话:君子敏于行,而讷于言,读后感《《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 也许不说话就是君子的境界。
这个子不语。让我的感觉更多的为了避免“祸从口出”而采取的保身法。
而小说里的人物,应该是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没必要装君子。所以不会不说话。说的话,又是那么的生活化。而这样的说,正是我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一种表达。
现在我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上课时“吹”了。至少我可以影响这240人。三年影响这么多人,多少年下来,也很多了。我教书,其实只用了四分之一的精力在课本上,而四分之三的精力在表达个人的观念观点以及自己的做人法则。其它的职业并不能满足我这样的欲望。所以我觉得上课就我最正确的选择了。因为我可以说很多话。因为现实生活中我没有很多朋友可以听我的话。
网络空间,也让我多了一个表达自己思想方法。可以无拘无束的说自己想说的话。真是非常畅快的感觉。
不说话,是什么境界呢?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说不出口,说不出来,因为感动,因为痛恨,因为……。算了,不说就算了。也没有逼你说。
我也说不下去了。
书真的很好看。
语言是我们人际交往最便捷的工具,请用好。
请使用普通话。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
《一句顶一万句》是第八届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一定有很多人读过了。因为这本书已印刷了400多万册了,刘震云先生的据说进入福布斯排名中国作家版税第十四位了。我是偶尔听朋友说这本书值得一读,朋友是个爱看书的人,她的话鼓动了我,便买了一本读了。
连续用三日下班后的时间,读完了这三十六万字,364页。
这本书写的是很不错的,虽然我感觉这本书距离经典作品还有距离。首先要声明下,我不是文学评论家,只是发表作为一个普通读者的言论。以前也未曾读过刘震云的书,虽然他的几部书都被拍摄成了电影,包括《手机》、《我叫刘跃进》等,遗憾的是,我以前也没看过这些电影。说这本书不错,自由道理,首先是这本书揭示了一个生活深层的东西。好的长篇都要能写出一种人们重复但是未曾看到的内容。简单来说,比如大家都知道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其中就有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这就是这个书揭示的内容吧。刘震云在《一句顶一万句》里揭示了生活在底层社会群体生命中的东西,他挖掘的很深,人们的诉求方式的特别性,以能否谈得来,说的着作为选择朋友的标准。这种沟通方式无疑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也就无怪人们内心的那种孤独感,就象巧玲老了之后变成了曹夫人,她在失去语言能力之后的那种状态,说不出来的孤独。而对于这种旷世的孤独,唯一的办法只有全书最后的那两个字“得找”,找到可以说的来的那个人。
这样的书就有了灵魂,一本有灵魂,且把灵魂写到一定境界的书获得茅盾文学奖是应该的。
刘震云先生的书还有很多看点,他对于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生活细节的描写是极好的。琐碎庞杂的生活细节被他写的活泛的很,这是很了不起的事情。有朋友在文章里说,能把细节写的这么好的,刘震云当属第一。是不是第一我说不好,因为还有陈忠实,贾平凹这样的作家呢,但是毫无疑问,他写的也是很棒的。再有这本书里得人物多的很,脑袋不灵光的读者一会就弄乱了,张三李四王麻子孙??一杆子的人物就让人喘不过气来了,但他好像盖鸽子窝一样,这些人物还都弄得很顺溜,而且时空的转换上他也玛的很清晰,从这个地方步行到那个地方多久他都能算清,细节问题他处理的都是很清晰的,这点不能不佩服刘震云有着一流的头脑,真不愧是曾经的文科状元。
我在读这个书的时候,也感觉到一些问题,比如他的语言不够凝练,喜欢用习惯的句式是一个问题,还有因为全书时间跨度达到百年,文中前后引论的比较多,重复解释,让我偶然有是不是翻错了书页的感觉,行文中在介绍人物的时候象扯瓜蔓儿,一个扯着一个的介绍出来,有缠绕,粘连的感觉,不能给人以轻、快、脆的阅读享受。
再从文章内容来说。我起初以为,刘震云写杨百顺苦难的经历,从他儿时崇拜罗长礼喊丧,到后来跟着学论语,没能进入书院后出走,后投师杀猪,进蒋家染坊,再到认识詹牧师,去竹坊破竹子,到流浪挑水,到当阎罗,再进入县衙种菜,是想写他从一个懵懂少年变成一个坚韧,老练,智慧的人物,因为这一路的经历足可以让一个人脱胎换骨,生活中他应该摔打成为一个坚韧不催的人了。正如他的名字从杨百顺变成了杨摩西,不想他越混越背,一直走背字,招赘给卖馒头的寡妇吴香香,连祖宗的姓都买了,变成了吴摩西,最后又变成了罗长礼,那个他少年时心里曾无限喜欢的喊丧人,走上一条流亡的路。他的生命是窝囊的,憋屈的。
三十六万字的书中,第一部分出延津记,主人翁是杨百顺;第二部分是入延津记,主人公是牛玉国。中间的一条线就是杨百顺的养女巧玲,也就是后来的牛玉国他妈,曹夫人,她是牵起前后文章的一条线,这个线的两头,一头是她的养父,一头是他的儿子,而这两个人的命运,都有着惊人的相同之处,他们都被生活逼上了寻找的道路,开始都是假找,再到真找,假找都是在世俗的压力下,都是被动的,真找都是自愿的,主动的,假找中连着真找,这种寻找着有着怎样的无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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