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院执行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法官队伍建设好坏是司法权力能否公正有效实现的重要保障,而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法院事业兴衰成败。如何抓好新时期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当前必须重视的重大课题。在当前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法院的执行工作遇到了许多靠以往经验难以应对的新措施、新问题,特别是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执行措施监督的权利,为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如何面对新挑战,打造一支经得起监督考验的执行队伍,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难题。
深化执行体制改革 优化执行管理体系
法院执行工作机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分散性、社会协助性等特点,决定着执行干警不仅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而且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 执行队伍存在的问题。
人民法院执行难已经成为全社会公认的事实,这与执行队伍的管理有一定的关系。随意伸长执行期限,几乎存在每个法院、每位执行人员。法律规定了审判案件的审结期限,如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了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而执行案件的结案期限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执行若干规定第107条虽然规定了一般民事执行案件应在6个月内执结。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由于执行工作不规范,仍然存在对申请执行人缺乏有效的调查财产的手段和途径,对法院调查当事人财产状况的权力不够明确;对被执行人利用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主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缺乏相应的对策;对免除执行的财产范围缺乏明确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协助执行义务缺乏统一的规定;对中止、终结的法定情形界定不清等。这些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恰恰为执行人员消极执行或乱执行提供了理由,用一些执行人员的话说,这个案件我说执行不了,找谁也没有用。我要想执结,很快就会想办法执结的。目前,执行机构中执行人员之间仍然吃着“大锅饭”,干与不干都一样,执结多少都一样,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竞争,每个人都拿地方财政部门给开的那点工资,至于实行什么执行制度、执行方法、方式改革似乎同执行员没有关系,过分强调程序主义,只要按法定的程序走完每一步,即使一分钱没有执行到位,我的工作也干了,别人谁也没有办法。这种旧的管理模式如果不改,就不能充分发挥执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外部制度再健全也没有用,因为外因是通过内因来起作用的,只有设法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积极性,才能提高案件的执结率,才能使执行人员不断设法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执行队伍应实行垂直管理
中央(99)1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的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也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这也是针对我国的国情提出,主要是为了遏制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现在感觉效果不明显,尽管通过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执结一批积案,但是由地方法院执行机构的人、权、物归地方管理,因此没有从根本铲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思想的根源。高级法院的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实质就是统一领导,对执行人员业务的统一管理,对案件统计的统一管理。没有对执行机构、执行设备统一管理。笔者认为,要想实现高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真正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必须将中院、基层院两级法院人、权、物统一到省高院,执行员的工资由省财政支付,执行人员的任命、调动,由省高院从执行机构所在的法院审判人员中择优选择,地方人大可以任命审判员,但执行人员不需地方人大的任命。地方人大若免去执行人员的审判员资格,可以先由高级法院免去执行人员资格。执行机构的执行装备由省高级法院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高级法院对下两级法院执行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统一领导,并不意味执行机构脱离当地法院而独立。有人提出将执行机构从法院脱离出来交地方行政机关,独立于政府,这样对抗衡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执行的能力会大大降低,更不利解决执行难,也不利于执行机构内部执行权的行使。
高级法院对下两级法院执行机构统一领导,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执行机构内部应实行三权分离,即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判权和执行监督权分离。建立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和互相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笔者建议,随着基层法院受案标的额的增加,中院执行一审案件的数量将逐渐减少。中院执行机构可不设实施庭,对受理执行案件可以将案件委托辖区内的任何一个基层院执行。中院执行机构可设裁判庭和监督庭,裁判庭主要对基层院裁判不服的裁决案件进行复议裁判。监督庭一是对基层院执行案件监督,执行人员监督,同时负责辖区内法院执行机构案件的协调、管理,如对于一些有重大影响执行案件统一调配辖区内的执行警力集中执行,以扩大影响。监督庭人员每年拿出大量时间制定对执行机构、执行人员、执行案件的考评细则,监督考评经过。为了体现考评公正、公开,监督庭在考评过程中可以邀请社会其他人员包括当事人在内,对执行机构、执行人员进行考评。
基层法院执行机构执行权分权,可以根据执行机构人员多少来灵活确定,执行人员少的执行局,可只设实施庭。裁决庭可以临时组成,也可以将裁决庭纳入院内审判庭,由其他庭审判人员进行听证裁决。中院可以对基层院执行案件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确定执行方法。基层法院执行人员的监督可由中院监督庭、本院审理委会、院党组和执行局长共同监督。
(三)、执行队伍要引入竞争机制
水无势差不会流动,社会无竞争、无失业就不会前进。要打造一支过硬的执行队伍,开展好执行工作,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就必须打破现在大锅饭的现象,必须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管理机制。将企业管理理念的项目管理机制引入执行队伍的管理。执行法官可以“承包”案件,包数量,包质量,包效率。以执行人员办案的公正、高效、快捷等标准来衡量办案能力的标尺。执行机构每年应留有待岗或下岗的名额,对于年终综合考评不合格的人员,高院要坚决实行末位淘汰制。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执行人员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才能有一种竞争感、责任感。那时执行工作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才能更好对面对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规范执行行为 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
规范的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廉洁高效的生命线。人民法院管理执行队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立规范执行,促进执法公正与效率的思想理念
首先规范执行指导思想。司法权是至关重要的执政权,必须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要从理想信念入手。因此,执行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方向,正确处理好依法独立审判与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打牢公正司法的政治思想基础。在践行依法治国理念上,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上,把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此处隐藏14115个字……访制度,建立完善集中治理与源头预防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四,以增强凝聚力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工作管理。按照建设规范型法院的要求,坚持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制度设计理念,以绩效考评为龙头,修订完善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核心的配套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搞好目标责任监控,要深入学习研究《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党组决策精神吃透吃准。各监控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大胆管理。建立个人绩效档案,认真做好登记,确保在年终考评时有根有据,奖罚公正透明。进一步规范审判管理,继续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定期评查案卷,审查违法审判线索,考核通报调解率、服判率、上诉率、发改率等案件质量指标。进一步规范案件流程管理,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严格审限监控,狠抓审判流程环节提速,实现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共同提高。规范司法行为,切实规范法官的行为、语言、礼仪和形象,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建立健全合议庭工作规范,使问题发现在合议庭,矛盾解决在合议庭,裁判产生在合议庭,责任落实在合议庭,不断提高合议庭的审判能力、司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强化庭审功能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司法文书制作,认真解决庭审笔录、审理报告、合议笔录简单应付,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庭审及意见的形成过程等问题。彻底根除裁判文书文字差错多和说理性不强的问题。全面落实审务公开制度,增强司法透明度,以公开得公正,以公正换民心。
第五,以树牢大局观念为前提,更加自觉主动地把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政治保证。要主动向县委报告法院的重要工作意见、重要人事安排、重大工作举措、重大案件审判和执行,主动向县委报告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主动接受县委政法委的领导、监督和统一协调,听从党的指挥,服从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同时,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以及媒体、公众的社会监督,依法忠实履行职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地位,确保人民法院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于人民。
第五篇:市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来,xx市法院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牢牢把握“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以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司法作风建设年”和创建“学习型法院”等活动为载体,采取有力措施,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全院呈现了“班子团结、积极向上、上下振奋、争创一流”的新局面。
一、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始终将班子建设放在首位,尤其将抓好班子的政治思想、班子的业务素质、班子的决策、组织指挥、协调能力以及班子的表率作用摆在突出位置。经常保持领导间相互沟通、增进团结。通过开展高标准民主生活会,相互帮助,相互提高,使班子的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决策重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从而确保了党组的决定在全院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形成了干警向领导看齐、领导向干警学习,不辱使命、共同拼搏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我院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将日常学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着力提高干警司法能力。每月定期组织法官干警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不定期开展业务竞赛等活动,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和适用法律的能力。2014年8月10日至23日,组织全院的司法警察和法官在雪峰山林场进行司法警察集中训练和法官秋季集训,安排审判经验丰富的分管领导和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和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为干警授课,同时结合法官廉政建设、心态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开展了观看警示教育片、主题讨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有效提高干警的司法业务水平,增强了为人民服务、为大局司法的意识。
三、大力改进司法作风。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和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载体,加强我院司法作风建设,提升司法形象。首先,认真自查、突出重点。通过自己找、组织点、群众提、相互帮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查摆问题,深入分析,把司法作风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找准,把根源查深。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扎实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次,解决问题、力求实效。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再次,制度规范、狠抓落实。将各项教育活动中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整改措施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一套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制度体系,如“诫勉谈话制度”、“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党风廉政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等。同时做好落实工作,坚决奖惩到位,防止“旧病”复发。2014年8月,我院被市纪委授予“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的荣誉称号。
四、全力做好从优待警。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又想方设法支持干警工作、帮助干警成长、关心干警的疾苦,全力做好从优待警相关工作,努力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为干警兑现了审判津贴、执勤津贴及国家规定的其它津贴补贴;建立法官干警的健康档案,定期组织干警体检;对突患疾病、长期治疗和直系亲属病故的干警,院领导都要亲自给予慰问并发放一定的慰问金(品),不能亲自去的,也要委派其他领导和政工室前往看望和慰问。极大地增强了干警的职业认同感,打牢了不愿为的物质基础。
五、增强舆论引导能力。一是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树立先进典型。今年来,我院共获得市级以上表彰22次,其中集体7次,个人15次。涌现出了在 “6.29”安江防洪堤房屋依法强制拆除过程中,临危不惧成功阻止了一起恶意纵火事故的优秀司法警察黎建华、张松、蒋青林,带病工作在审判一线的民一庭法官袁勇等先进典型,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二是增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我院的工作特色、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先后在中国审判和人民法院报等报物发表《xx巡回法庭服务重点工程》、《调解惠民讲实效》等文章,对我院抓调解、促和谐的先进经验进行一系列推广报道。今年来,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湖南日报、xx日报、中国法院网、湖南省法院网等主流媒体报道我院的消息、通讯等100余篇。三是推进网络建设,强化网络宣传。今年8月开通的xx市人民法院网,下设法院概况、法院新闻、审判研究、司法为民、案件时空、法律法规、裁判文书、专题报道等八个主栏目,成为我院强化宣传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平台。
我院的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问题。一是法官队伍老化,审判力量不足,法官断层问题严重。二是队伍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高层次、复合型法官偏少。三是文明司法,热情服务与群众的要求仍存在一些距离。个别法官方法简单,言语不当,态度不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依法忠实履行职责,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团结一心,振奋精神,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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