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gohao”为你整理了这篇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化妆品市场的监管,深入排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问题,不断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按照《玉溪市2020年化妆品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前期相关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定目标
为确保此次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我局制定下发了《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所依照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二、认真开展各环节整治工作
(一)结合省市工作要求做好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
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结合实施方案,明确了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职责及任务。2020年市局下达抽样任务2批次,均为婴幼儿护肤类,国产、进口各1批,我局已按要求完成2批次的抽样工作,并按要求及时送检。目前已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1份(诺必行婴宝护肤霜),已立案查处。
(二)广泛动员,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工作
目前峨山县内无化妆品生产企业,有经营企业72户。2020年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车辆25车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06户次,其中:酒店11户。
我局针对一些宣称“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经备案后进入市场销售问题,开展违法宣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清查工作。要求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者必须将标有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字样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
现场检查发现我县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所经营使用化妆品均有相关许可证标示,未发现违法发布广告及自制化妆品情况,未发现有违法宣传。其中,化妆品经营企业索取产品相关资质不全,部分企业有供货方《营业执照》,但均未建立验收台账。美容院多有索取供货方相关资质,但产品资质不全(部分产品有检验报告),套装类产品仅外包装有标示。
(三)开展网络销售化妆品清查行动
持续结合“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检查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通过“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进行查询,未发现有经营化妆品的网站,并通过行政审批股查询“网络经营户”信息,发现有微店平台经营户“峨山县希芸化妆品店”,但经检查该网店无上架化妆品,因此目前峨山县内暂未发现化妆品网络销售平台及经营者
(四)结合国家局相关通告及时排查问题化妆品
为确保峨山县行政区域内化妆品质量安全,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总局相关通告多次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假冒、不合格化妆品的核查工作,检查未发现通告中所列批次的假冒、不合格化妆品,但执法人员还是告知各经营使用单位,尤其是理发店加强进货验收管理,不要购进无资质产品。
(五)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增强安全意识
利用各类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尤其是“5.25”护肤日宣传活动。我局以“5.25爱肤日”为契机,于5月25日-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主题为“安全用妆,伴您同行”的2020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本届科普宣传周活动采用线上活动为主、 线下为辅的形式,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大众流量平台,充分调动专家、 媒体等多方力量参与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我局共开展活动14余次,设立展台1个,咨询人次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惠及群众500余人,电子屏1屏,微信等媒体宣传数量10条……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化妆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双随机-公开"监管机制,开展化妆品双随机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局《2020年化妆品经营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我县2020年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抽查计划,根据实际制定了抽查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实施。
截止今日,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共随机抽取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8家,完成监督检查18家,完成率100.00%,已录入系统18家,录入率100.00%。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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