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工作报告

时间:2024-10-22 16:51:09
银行保险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工作报告[此文共2474字]

银行保险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工作报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检查前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银保监办发〔**〕72号)要求,*****开展了**年度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排查整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实施

(一)成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

分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组长各个部门、机构负责人组成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分公司各个部门合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执行小组,全面部署安排本年度排查整治工作。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个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2.执行小组

组长:**

组员:分公司人事行政部合规人员、各部门、机构合规工作相关人员

工作联系人:***

电话:****************

3.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分公司及辖区内机构风险排查工作的部署和指导。分公司执行小组负责排查方案的细化、组织和落实。分公司负责人对本机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及进度

本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分公司成立本次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明确小组职责和牵头部门。人事行政部于4月8日制定了排查整治工作方案,4月8日在分公司全体内勤微信群“****”公布排查整治方案并于4月15日周例会期间进行宣导,部署安排本次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

分公司根据本排查整治方案的排查整治范围、排查整治内容要求,组织人事行政部、代渠部、培训部、本级营服及各营业部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边自查边整改,保证排查整治过程有迹可循、排查整治结论有据可查。

第三阶段:分公司报告阶段

分公司人事行政部随时收集整理各部门、机构的排查整治结果,并对相关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和复查,填写相关报表,撰写报告。

二、排查整治范围、内容和结果

(一)排查整治范围

1.时间范围:**年1月至**年6月。

2.人员范围:公司各级机构全体内外勤人员。

(二)排查整治方法、内容及结果

1.通过访谈的形式对公司内外勤人员进行抽查,排查从业人员参与组织、销售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

通过全样本排查公司内勤13人、代理人354人简历,并针对性通过《关于非法集资排查相关事项调查问卷》现场访谈27人,询问:是否接受到公司有关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是否参与公司的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讲解、宣传资料、微信微博等)、是否参与(或曾经参与)销售P2P等非保险金融产品、是否有其他理财公司曾经与您接洽或邀请您参与他们公司产品的销售、是否发现其他公司假借我公司的名义邀约客户或销售理财产品、是否发现身边其他人员和理财公司接洽或代理其他公司的理财产品、是否参与或者曾经参与“社”、“会”等民间组织、是否参与(或对方邀请您参与)投资民间组织的原始股、投资项目等。得到的反馈27人均接受公司有关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并参与微信转发等形式的宣传活动。

通过全样本访谈排查,未发现公司内外勤人员参与组织、销售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

2.通过内外勤访谈、内部投诉、外部投诉、现场检查等,排查从业人员私自代客投资理财,推介、销售非本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通过全样本排查**年1月至今的投诉材料并通过《关于非法集资排查相关事项调查问卷》现场访谈27人,未发现公司内外勤人员从业人员私自代客投资理财,推介、销售非本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的情况。

3.通过内外勤访谈、内部投诉、外部投诉、现场检查等,排查公司内外勤人员自办或入股投资类公司、网贷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

通过全样本排查**年1月至今的投诉材料并通过《关于非法集资排查相关事项调查问卷》现场访谈27人,未发现公司内外勤人员以自办或入股投资类公司、网贷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

4.通过内外勤访谈、内部投诉、外部投诉、现场检查等,排查公司内外勤人员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将保险产品伪造成理财产品进行销售。

通过全样本排查**年1月至今的投诉材料并通过《关于非法集资排查相关事项调查问卷》现场访谈27人,未发现公司内外勤人员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将保险产品伪造成理财产品进行销售的情况。

5.通过内外勤访谈、内部投诉、外部投诉、现场检查等,排查公司内外勤人员单独或内外勾结,通过盗用或伪造公章、合同、公司单证等方式实施非法集资活动。

通过全样本排查**年1月至今的投诉材料并通过《关于非法集资排查相关事项调查问卷》现场访谈27人,未发现公司内外勤人员单独或内外勾结,通过盗用或伪造公章、合同、公司单证等方式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

6.通过对分公司各级机构的职场进行现场检查,排查机构在其经营场所向客户宣传推广、销售非正规理财产品。

5月18日-26日期间分公司人事行政部及代渠部相关人员对分公司职场及下属营业部职场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职场存在机构在其经营场所向客户宣传推广、销售非正规理财产品的情况。

7.通过信息检索、内部投诉、客户投诉反馈等途径获得相关涉嫌非法集资信息,排查不法机构和不法人员假借我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实施非法集资活动。

通过全样本排查**年1月至今,未发现不法机构和不法人员假借我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的线索。

8.通过公司业务系统、财务系统等排查明知或应知客户疑似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未采取任何预警措施,仍为其提供开户、支付结算、信贷、保险等服务便利。

通过全样本排查**年1月至今客户保费缴纳情况,未发现明知或应知客户疑似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未采取任何预警措施,仍为其提供开户、支付结算、信贷、保险等服务便利的情形。

9.通过排查公司业务宣传人员的电脑、硬盘等文件存储设备,与公司相关审核流程(线上OA或线下邮件)比对,查看机构是否组织培训交流活动,向员工和客户推介非正规理财产品。

分公司人事行政部通过现场检查所属的****营业部的电脑上保存的各类培训课件31份、早会课件62份进行排查,未发现涉及非法集资的内容。

10.通过内外勤访谈、内部投诉、外部投诉、现场检查等,排查其他应补充的内容。

通过全样本排查**年1月至今的投诉材料并通过《关于非法集资排查相关事项调查问卷》现场访谈27人,未发现公司内外勤人员其他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

经排查,未发现我公司内外勤人员参与组织、销售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各营业机构未发现有为非法集资提供服务或便利的情况。

本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分公司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个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宣导学习、排查等环节,公司内外勤对于行业及公司的相关文件规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于非法集资的危害有了更深的体会,为公司下一步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工作的开展、防范案件风险提供有利条件,促进了**分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特此报告

**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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