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会关于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情况的报告
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按照《贵州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的通知》省女工委字〔2013〕8号要求,贵州省电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女职工“关爱行动”与“面、心、实”活动相结合,围绕“特困援助、职业健康、子女助学、心理关怀”四项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女职工及其家庭的帮扶力度,切实把女职工委员会建成女职工的“娘家人”。
一是以单亲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以及因公殉职职工的家属为帮扶重点,解决她们在生活、医疗、就业、子女抚养及教育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努力帮助她们解除后顾之忧。电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每年主动慰问冰灾期间因公殉职的4个职工的家属,并且通过争取有关党政在经费上的支持,对其仍在上学的子女,承担其所有就学相关费用。
二是加大女职工体检的覆盖面,在女职工体检项目中,增加“两癌”筛查项目。对患特殊疾病困难女职工加大帮扶和医疗救助力度,并积极协助患病困难女职工通过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进一步帮助她们解决困难。同时,女职工委员会还积极配合行政有关部门,推进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实施,规范和保障了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薪酬待遇、医疗费用等,对新形势、新条件下切实维护女职工的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加强对女职工的心理关怀。指导各基层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心理疏导讲座和心理咨询活动、开展读书活动、才艺展、时装秀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活动等,着力提高女职工的心理素质,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应对挑战能力。
尽管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女职工的需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女职工工作还面临着更多的挑战,电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贵州省电力工会和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一定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转变作风、创新工作方法,更加贴近女职工需求,真正把女职工委员会建成让女职工信赖、党政支持、社会认可的女职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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