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工作中的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社会保障兜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现对2020年的工作进行安排如下:
一、年度任务
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在兜得住、兜得准、兜得实、兜得牢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兜得好。开展脱贫攻坚综合社会保障措施兜底“七个一批”行动,提高兜底保障精确度增强兜底保障救助效果。精准识别,提高对象认定的科学性,进一步健全家庭核对机制,霍尔果斯市已建立市乡村三级级核对平台,从传统的“以评为主”转变为“以算为主、以核为准”。 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兜底对象分类施保,按家庭劳动力状况和能否在一段时间内实现脱贫为标准,区分一、二、三类兜底对象。建立重残、重病患者单独纳入低保制度;完善支出型贫困救助政策;执行低保渐退期制度,确保稳定脱贫,脱贫对象不返贫。
二、工作计划
1、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坚持正确引导、统筹衔接、综合施策。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完善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切实保障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2、进一步加强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工作,坚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符合条件,互相纳入”的原则,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扶贫政策的低保家庭和家庭特困人员,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临时救助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
3、有效推进基本生活救助与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的衔接协同,综合解决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民政专干继续完善低保台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档案,做到应保尽保;扶贫专干要配合提供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关数据,协同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联合认定审批工作。
4、继续做好低保标准的动态调整,确保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切实保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基本生活,农村低保标准保持为3420元/年/人,人均救助水平达到190元/月/人。
5、建立四个复核台账。对全村去年建档立卡中未纳入低保及新增未纳入低保的家庭进行复核;对近一年来提交低保申请但未通过的低保家庭进行复核;对近一年通过动态管理退出的低保家庭进行复核;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中的低保对象进行复核。
6、继续完善“互联网+监督”、“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应用信息系统管理社会救助业务,实现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社会救助各项业务全面实行网络化审核、审批,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继续做好“亮栏行动”,村、乡两级保证对象信息长期公开、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7、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优化申请审批程序,建立发现机制,提高救助时效,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建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贫困人口可在伊车乡人民政府政务中心设立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负责办理农村低保对象和建立卡贫困人口及救助有关事项。
8、全面提升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核定体系建设,依托国家扶贫开发系统、新疆大数据平台系统,尽快实现民政与扶贫、公安、人社、住建、金融等部门的信息互联共享,提高核查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的效率和精确度。今后,凡是新申请低保救助和扶贫开发的对象,必须严格按照《霍尔果斯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实施细则》明确的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经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后方可审批,做到“凡进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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